关于做好暨南大学2020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8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以下以“学院”称)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妥善处理考生的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确保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
二、各学院先到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2020年推免生复试套表》
务必于9月11日上午12:00前向研招办报送本院复试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各学院须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
三、关于接收录取推免生指标
各学院各专业点要根据历年招收推免生情况,结合2020年考生报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录取推免生的名额,各学院接收推免生总名额应与上报研招办的2020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保持一致,各专业必须给统招生预留招生指标。已通过夏令营拟录取推免生的部分学院,确定名额时要统筹考量。
四、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9月22日—24日。其中9月22日报到,可安排心理测试;22日—24日安排专业笔试与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二)心理测试时间。9月21日晚上6:00—8:30;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8:30。测试方式为机考,时间约为30分钟左右,推免生可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未参加者,复试成绩无效。
(三)体检。外校推免生不必来我校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即可。本校推免生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表原件须于10月25日前寄送至报考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复试程序:考生凭《推免生复试通知书》(在暨大研招网推免生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到报考院系报到→→参加心理测试与体检(心理测试须在专业面试前完成)→→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9月26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研招办:
1.暨南大学2020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暨南大学2020年推免生未拟录取名单。
五、收取考生材料
(一)《暨南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证明学生本人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导师群体作为复试方案的执行者,直接决定选拔效果。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舍得投入时间,为研究生生源选拔投入足够的人力与精力。招生人数多的学院,不能赶时间、挤时间,一定要安排充裕的时间。
(三)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充分发挥并规范全体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避免走过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研究生导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四)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对笔试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10年,以备查阅。
(五)复试流程要统一规范,难易程度要大体相当,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六)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审题、制卷与评卷工作。笔试试卷与答案在启用前系国家秘密材料。复试命题工作要在专用计算机、U 盘上完成,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者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能参加此次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复试流程。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九)各学院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
(十)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七、关于拟录取
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八、推免生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推免生将获得系列奖励政策。
(一)可获得推免生优质生源专项奖励。
(二)可同时享受我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金。此外,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邓瑞林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优秀科研论文奖等其它学业奖学金。
(三)优先获得我校短期出国访学、联合攻读学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资助。
九、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十、复试结束后事宜
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复试笔试试卷、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妥存。各学院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原始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原始材料进行抽查。关于更多关于在职研究生相关信息,可以联系网站上的老师进行了解。